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连创卫办〔2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
201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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