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灌西投资公司、日晒制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连工投司西〔2025〕56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依规合法、流程规范、节约成本”的原则,拟建立“施工企业资信名录”,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机械设备租赁公司除外)。
3.申报“施工企业资信名录”的机械租赁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机械(设备)租赁。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现场须拟派专职安全员且具有安全员(C类)证(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机械设备租赁公司除外)。
5.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江苏省外的申请人须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
6.因企业不良记录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得进行招投标的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被集团公司及本公司列入“非诚信企业”的失信企业不得申报“施工企业资信名录”。
二、申报事项
1.报名时限:本次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8:30时始至 2025年 12月2日17:00时止。
2.报名材料:参照附件1《“施工企业资信名录”审核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第二条要求提供。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报名单位须执行灌西投资公司、日晒制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连工投司西〔2025〕56号)文件有关条款,并就相应事项提交承诺书。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灌西投资公司三楼)。
附件:1.申请流程及材料
2.申请表
3.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义磊 联系电话:15062910700 )
附件1:
“施工企业资信名录”审核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
一、“施工企业资信名录”审核流程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审核的材料清单
(1)申请表(一式两份)、承诺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专职安全员C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近一年内诚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委托人办理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提供原件备查(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
附件2:
“施工企业资信名录”申请表
申请类别 | □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其它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详细地址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
公司类别(合资、独资、国有、私营、股份制、有限责任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申请日期 | |||
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上述表格信息以及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并与江苏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一致,如有虚假信息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相应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投资发展部 初审意见 | 经办人: | ||
复核人: | |||
部门负责人: | |||
附件3:
承 诺 书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根据灌西投资公司、日晒制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连工投司西〔2025〕56号)文件要求,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我公司愿意申请加入“施工企业资信名录”,根据贵司发布的招标文件(含控制价或预算书)参加贵司组织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各类招标活动。
2.我公司如项目中标后,承诺按贵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廉洁承诺,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3.我公司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切实加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管理等各方面工作。
4.我公司如因非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愿意放弃当年度“施工企业资信名录”资格,并接受五年内不再享有贵司建立的“施工企业资信名录”申报资格。
5.我公司进入“施工企业资信名录”后,愿意一次性缴纳1万元安全履约保证金至贵司对公账户,服从贵司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6.我公司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竣工结算等全部资料;如未能按期上报,同意暂停“施工企业资信名录”摇号资格。
7.我公司承诺接到贵司工程维修通知后,5日内到达施工现场维修;如未能按期维修,同意由贵司安排其他公司维修,该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费用不足,则从安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愿意放弃当年度“施工企业资信名录”资格,并接受五年内不再享有参加贵司建立的“施工企业资信名录”申报资格。
8.我公司承诺质保金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如未能按期办理,同意暂停“施工企业资信名录”摇号资格。
9.我公司承诺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灌西投资公司、日晒制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连工投司西〔2025〕56号)文件执行。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报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日晒制盐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资信名录”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有效期:
申报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