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竞价废旧物资概况及特别事项说明
1、处置废旧物资内容:
(1)废旧吊机部分材料及废旧地磅;
(2)处置数量:约6000公斤。实际处置数量以交易数量为准。
2、本次处置的废旧物资以现状对外出售,竞价人可在报名前自行到宵洋物流码头现场查看,费用自理。
3、竞价人对购买该废旧物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参与竞买者,视其对该废旧物资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4、竞价人的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承担装卸、运输费用等因素。竞价成功的受让人承担现场的组织装卸、运输、清场、安全责任以及相关的一切费用。交接地点为废旧物资所在地,一经交接,受让人即承担该项物资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二、竞价单价最底限价:
本次废旧物资处置以废铁进行处置,竞价单价最低限价为2.00元/公斤,竞价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取消其竞价资格。
三、竞价人资格条件
1、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2、应具备先支付后取货的支付能力。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竞价人在报名前需向以下账户一次性汇入人民币5000元作为竞价保证金,未缴纳竞价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报名;报名后不参加竞价的或竞价成功后不签订《废旧物资购销协议》《安全告知书》的(附件2),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 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银行账号: 11560188000077690;
2、竞价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时需注明款项用途(包括报名人、报名项目名称)。竞价保证金缴纳人与竞价人必须一致;
3、获得购买权的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未获得购买权的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后不参加竞价的或不按时签订合同的竞价人除外)。
五、竞价人报名及报价单提交
(一)报名
本项目报名人为法人或自然人本人,不接受委托代理。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2、报名需提供资料:(1)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2)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3、报名方式:(1)线上报名,报名人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发送到168481106@qq.com邮箱;(2)线下报名,报名人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密封邮寄或派人送达至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新区管委会大楼西约150米处灌西投资公司三楼资产部;
4、报名特别提示:报名资料接收以公告人于报名期限内收到报名人全部报名资料为准;报名成功以报名人于报名期限内按要求提供齐全报名资料为准;过时报名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二)报价单提交
1、报名成功者,按本公告报价格式及要求认真填写报价单(附件1);
2、报价单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
六、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竞价地点:灌西投资公司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受让候选人确定
报价最高者为受让候选人,如最高报价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相同的,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第一轮报价(密封报价),以此类推,直至确定受让候选人。如果本次竞价只有一个竞价人时,该竞价人以首次提交报价单的价格获得受让权。
八、特别告知
1、受让人确定后必须自行承担装运业务,安全自理。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人资格。受让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组织的任何招标、招租、竞价等项目。
2、竞价人参加本项目报名、竞价,视同其已认同该公告人公告的所有条款,受让人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废旧物资购销协议》及《安全告知书》(附件2)。
3、受让人必须在装运前按10000公斤支付处置价款,处置完毕后多退少补。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张先生 电 话: 18261360835;
刘先生 电 话: 13675269435;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 废旧物资竞价报价表 | |||
序号 | 报名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 单价最低限价(元/公斤) | 报价(元/公斤) |
1 | 2.00 | ||
报价说明: 1、竞价人若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其熟知及认同本公告所有条款。 2、竞价人报价低于最底限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得参与竞价。 3、填写报价单必须完整,笔迹清晰可认,涂改无效,保留两位小数。 4、报价单必须密封,封面标注报名单位或姓名,项目名称(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 | |||
报价人签字(公章/手印): | |||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2:
《废旧物资购销协议》
甲方(出售方):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据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交易货物名称、提货期限、提货地点
1、货物名称:废旧物资;
2、提货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月 **日止;
3、提货地点:废旧物资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日晒制盐公司滩地、宵洋物流码头);
二、提货方式、费用承担
1、提货方式:乙方凭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和已签订的本协议,自行到交货单位进行交接废旧物资提取事宜,乙方自行组织装卸、运输、清场等,装卸过程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装卸、运输、清场等安全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费用承担:乙方自行承担交易货物(废旧盐膜)的装卸、运输、清场等相关费用,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三、废旧物资款项支付:
1、废旧物资数量、单价、金额
(1)数量:**公斤;
(2)单价:**元/公斤;
(3)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支付及结算方式、时间:
(1)支付及结算方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必须先预付10000公斤货款后再提货,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银行账号:11560188000077690;
四、履约保证金:为了防范乙方不遵守协议约定、不履行协议条款,乙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大写:伍仟元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有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罚,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补齐。协议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安全事宜:协议期间,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履行安全责任,承担交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清场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若发生相关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提货期限内将废旧盐膜运输完毕,并保证甲方的滩场整洁,如果未按此约定属于违约行为,须向甲方缴纳协议总额2%作为违约金;
2、双方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履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向对方赔偿本协议总额2%的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按手印: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自然人本人)
协议签订地点:灌云县灌西盐场
协议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安全告知书
告知方: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知方:
为尽到我方安全告知义务,现将你收购本公司废旧盐膜的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为了安全起见,你在收购过程中必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服从本场所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
废旧物资出售场所有多处用电、机械、绳索等设备,收购过程中谨防电器、机械、绳索等设备伤人及触电事故的发生。
废旧物资出售场所属于盐碱地,潮湿路滑,谨防摔跤、跌倒等事故发生。
在上下装卸、机动车运输过程中谨防伤人事故及运输事故的发生,遵守交通法,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得驾驶“三无”和“带病”车辆上路,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遇到强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作业;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注意其他应避免的安全隐患,发生其它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我方。
告知方(盖章):
被告知方(签名、盖章/按手印):
年月 日